2011年6月20日,安徽毫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其中被告人张先华、杨贺亮被宣告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废品回收行业。这是蒙城法院首次在刑事判决中宣告“禁止令”。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8年至2010年,被告人董永生、丁飞祥时分时合,伙同他人结伙盗割通讯电缆,其中董永生参与22次,盗割通讯电缆价值338376元;丁飞祥参与10次,盗割通讯电缆价值166535元。被告人张先华收购被盗割电缆3次,价值45428元;杨贺亮收购被盗割电缆3次,价值27856元。
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董永生有期徒刑十四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200000元;丁飞祥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00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先华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0元;杨贺亮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60000元,
同时,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这一规定,宣告被告人张先华、杨贺亮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废品回收行业。
我国二手真空冷冻干燥机回收市场需求巨大我国二手设备交易何时走出“灰色地带”废旧锌锰干电池机械分离回收方法主要有哪几种ic芯片回收多少钱?充电ic的横流如何区分?关于折弯机的折弯能力和特点钢结构厂房的环保性能对环境的影响北京服务器回收公司北京废品回收